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推选 2024年大国工匠培育对象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4-02-19 12:31:51

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推选

2024年大国工匠培育对象的通知


各地级以上市总工会、省级产业工会:

现将和《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推选2024年大国工匠培育对象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请按照《大国工匠人才培育工程实施办法(试行)》(附后)和通知要求做好工匠培育、大国工匠培育对象推荐工作。

各推荐单位至少推荐1个候选对象,226登陆广东劳模管理服务平台(http://gdlaomo.kjcxchina.com)填写全总通知附件2,报送大国工匠培育对象推荐信息。支撑材料、推荐表待初审通过后填报。

省总经济工作部联系电话:(020)83889486。劳模服务管理平台技术服务电话:15811162088。

附件: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<大国工匠人才培育工程实施办法(试行)>的通知

 广东省总工会办公室

 2024219


附件材料下载:

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推选2024年大国工匠培育对象的通知 

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《大国工匠人才培育工程实施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

附件2:大国工匠培育对象推荐汇总表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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